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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
时间:2026-09-21    来源:信息技术中心(信息化办公室)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机关、直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版权局《关于做好教育系统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函〔2024〕83号)和上海市版权局《关于开展本市2026年软件使用情况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沪版权〔2026〕7号)要求,全面推进我校软件正版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切实维护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增强师生版权保护意识,现就规范使用正版软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7年底前,我校全面实现办公、教学、科研用计算机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工业软件正版化,杜绝未经授权使用软件的行为,建立健全软件资产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成为全校师生的自觉行动。

二、使用规范与要求

1. 全面使用正版软件

各单位应确保行政办公、教学科研、公共机房等场所的计算机使用正版软件,并按规定完成激活或注册;学校资产登记在册的计算机严禁安装、使用盗版软件、破解软件,以及超出有效授权范围的软件。

2. 严格软件采购管理

新购置计算机终端应预装或配套采购正版软件;各单位新增软件需求,应按学校采购与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3. 规范软件资产管理

个人使用计算机的软件台账由信息技术中心统一建立;共用计算机(教学科研、实验室、公共机房等多人共用的计算机)的软件台账由各单位建立,并做好软件使用备案,定期汇总。各单位应落实软件登记、配置、使用、维护、处置全流程管理,配合学校每半年开展软件资产清查与授权核查,确保软件实际安装使用情况、软件使用台账与软件授权协议相一致。

4. 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

使用盗版软件易引发病毒入侵、数据泄露、系统崩溃等安全风险,各单位应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清理盗版软件,消除安全隐患。

三、工作要求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软件正版化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

2. 各单位要引导全体师生员工自觉增强版权意识与安全意识,养成使用正版软件的良好习惯。

3. 信息技术中心(信息化办公室)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定期检查,对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

四、自查自纠

请各单位于2026年9月30日(星期三)前完成以下工作:

1. 个人使用计算机

本类计算机指当前在用的、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登记、不与其他人员共用的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不含平板电脑及其他非计算机类终端设备,也不含教职工个人自有设备。

(1)核对设备:每位教职工核对本人使用、带有学校固定资产编号的计算机。

(2)工具自查:请在OA办公系统的待办流程中按提示操作。

  ① Windows 计算机:下载自查工具一键生成软件检查表,下载地址及操作步骤请参考:https://zbsoftware.sspu.edu.cn/zbh。(需在校园网环境访问,校外访问请登录VPN);

② Linux / macOS 计算机:下载【软件安装检查表-姓名.xls】模板,自查后据实填写。

(3)填报上传:每位教职工在OA系统中据实填写《教职工本人使用的固定资产计算机软件安装情况收集表》(请留意OA办公系统待办通知);Windows 用户上传自查工具生成的检查表,Linux / macOS 用户上传已填写完成的检查表;每位教职工同时扫描或拍照上传《使用正版软件承诺书》。

(4)清理违规软件:每位教职工对于个人使用计算机上安装的未经有效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使用的软件,予以卸载。

2. 共用计算机

本类计算机指由多人共同使用的计算机,包括教学科研、实验室、公共机房等共用的计算机设备。

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开展排查,核查软件安装及授权情况,并对违规安装的软件进行清理,建立管理台账,确保软件实际安装使用情况、软件使用台账与软件授权协议相一致。

五、咨询服务与技术支持

信息技术中心(信息化办公室)为各单位提供学校已统一采购正版软件的咨询、部署和技术支持服务。

联系电话:50217241;办公地点:27号楼189室。

信息技术中心(信息化办公室)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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