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指南
手机短信平台使用申请
时间:2017-10-11    来源:信息化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1、 短信平台为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所有,申请人不得在工作范围之外使用;

2、 短信内容应遵守我国及学校有关互联网的相关规定及国家法律条款;

3、 所有因短信内容引起的后果和责任均由申请部门及负责人承担;

4、 申请人在变更联系方式、短信数量及权限是应及时通知信息技术中心;

5、 申请人在获得短信平台权限时应保管好登陆账号及密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用户提交本申请表即表示完全接受本协议内容,并遵守:短信平台使用申请表下载

如需开通,请联系企业微信->通讯录->教工->直属机构->信息技术中心(信息化办公室)->朱定赟老师

(校对日期: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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