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域名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17-10-11    来源: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域名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域名管理,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园网的所有网络服务提供者使用域名时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域名规范

第三条 学校的官方域名为sspu.edu.cn

第四条 二级域名的使用规范

1.  每个部门(包括实体和非实体)可以申请一个二级域名。

2.  为全校所有学生、教职工提供公共服务的系统或网站可以申请一个二级域名。

第五条 三级域名使用规范

凡是不符合二级域名条件的系统和网站必须在自己已经申请的二级域名下面申请三级域名。

第六条 域名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统一规划、分配和管理。

第七条 校内所有网络服务必须在官方域名下面申请二级或三级域名使用,不得申请和注册其它域名,对于已经注册的应及时更正。

第八条 提供网上服务的系统或网站,必须使用域名。

第三章域名的申请和撤销

第九条 开通二级(或三级域名),需要填写域名申请表(三级域名需先经过二级域名负责人同意),交至网络信息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开通使用。

第十条 部门获得域名后,不得擅自改变域名用途。需要改变用途的须重新向网络信息中心申请。未申请的,网络信息中心将有权停止其域名服务。

第十一条    当域名不再使用时,需向网络信息中心申请撤销停止域名服务;网络信息中心应定期向域名责任方确认。

第十二条    当域名使用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利益时,网络信息中心可以强制停止域名服务及撤销域名。

第四章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    申请域名的部门必须对其域名下所提供的网络服务及内容承担法律责任。部门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第十四条    申请域名的部门发现有人未经同意擅自盗用或挪用域名的,应及时向网络信息中心通告。网络信息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应对措施。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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