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数据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时间:2015-06-25    来源:

学校数据中心机房是学校信息化、数字化建设的重要区域,为确保机房内软硬件稳定运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          出入管理

第一条     数据中心机房工作人员刷卡出入机房,须填写机房出入登记表。

第二条     外来人员进入机房维护,须信息技术部人员陪同,并填写出入登记表。

第三条     参观人员须事先联系,并得到信息办负责人批准,才能在工作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原则上参观人员只在参观区自由参观,得到批准可以在工作人员陪同下进入数据中心核心区域内参观。

第四条     未经授权,禁止进入机房

第五条     进入机房应遵守机房管理制度并听从机房工作人员指导。

第六条     进入机房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二、           操作管理

第七条     非数据中心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接触和操作数据中心内的任何设备、设施。任何操作须经过数据中心工作人员授权并确认后实施。

第八条     进入机房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不能乱动与自己工作无关的设备。

第九条     对应用系统的维护、配置等操作,以及硬件设备的添加、卸载、下架等操作,须经过信息技术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条     数据中心机房内关键设备的操作须严格按照预定操作流程进行。相关操作过程必须进行详细的记录,对各类软件、现场实施资料、设备信息进行整理并存档。

第十一条    操作人员注意保持机房整洁,操作结束后整理好有关工具和配件。

三、           运行管理

第十二条   数据中心机房日常维护人员须每日进行机房巡检。

第十三条   设备管理员随时监控中心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按照预案规程进行操作,并及时上报和详细记录。

第十四条   机房工作人员应恪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中心各种信息资料与数据。

第十五条   中心机房内严禁吸烟、喝水、吃食物、嬉戏和进行剧烈运动。

第十六条   不定期对机房内设置的消防器材、监控设备进行检查,以保证其有效性。

第十七条   重要文档须定期整理装订,专人保管,以备后查。

 信息技术中心

二〇一五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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